各学院(系)、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6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固态储氢材料制备及性能测试虚拟仿真实验》等70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通过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各学院(系)要加强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支持建设力度,健全支持政策,加快创新机制,推进教学应用,做好共享服务,持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
各项目要持续改进项目建设工作,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做好开放共享服务工作,以高质量实验教学助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附件1 “十三五”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通过名单.xlsx
本科生院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