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培养方案的动态调整机制和近期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专业范围
拟于2023年招生的所有本科专业。
二、修订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坚持“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战略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
三、修订重点
1. 坚持“四新”引领,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赋予专业新的内涵,构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课程体系。
2. 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要,以数字化改革赋能教学改革,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化相关课程的升级改造。
3. 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各专业围绕学科发展和认知规律,以提升专业核心素养和能力为目标,启动知识图谱建设工作,深入分析专业知识点间的内在逻辑,明确10-15门左右专业核心课程,加强课程内涵建设,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创新课程教学方法和评价。
四、学分与课程设置建议
推荐4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55+8,5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95+8。专业可在推荐总学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10学分。其中,+8为第二、第三、第四课堂总学分(第二课堂4学分,第三、第四课堂各2学分)。各学期学分分布应大致均衡,按四年学制要求,培养方案修读的总学分应覆盖整个大学四年(大四春夏学期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为主),每个长学期的建议修读学分不超过25学分。
各类课程学分修读要求如下表所示。
学分要求 | |||
通识课程 | 通识必修课程 | 思政类 | 18.5 |
军体类 | 10.5(五年制11) | ||
外语类 | 7 | ||
计算机类 | 2~5 | ||
自然科学类 | 4~X | ||
创新创业类 | 1.5 | ||
美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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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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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选修课程 | 10.5 | ||
专业基础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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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 | 专业必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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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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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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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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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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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修读课程(含跨专业要求) | 6~12 | ||
第二课堂 | +4 | ||
第三课堂 | +2 | ||
第四课堂(含国际化要求) | +2 |
在同一招生大类中,大一秋冬学期原则上不安排仅与某一专业相关的课程,若确有困难的,上述课程不在大一秋学期开设。
五、工作安排
培养方案修订应充分征求校外专家、校内师生、校友及相关重点用人单位意见。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各学院(系)、专业按以下进程安排实施,本科生院负责统筹、落实与备案工作。
各专业应就如何优化专业课程体系作简要说明,“四新”相关学科重点阐述在培养方案如何体现“四新”要求,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应重点阐述培养方案如何体现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要求。
时间节点 | 工作进程 |
5月30日前 | 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培养方案初稿的录入和提交;同时将“培养方案修订简要说明”与“专业核心课程清单”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
6月10日前 | 本科生院与学院(系)共同校对。 |
6月15日前 | 各学院(系)提交由学院(系)本科教学委员会审核定稿的“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修订简要说明”“专业核心课程清单”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至联系邮箱。 |
6月30日前 | 本科生院汇总、发布2023级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 |
六、联系人
联系人:袁银霞 王英芳
电 话: 88981235 88206416
邮 箱: yuanyinxia@zju.edu.cn
附件: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