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切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55号)(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本年度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互联网+、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现代农业、数字文创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须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二、企业参与基本条件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2年以上,在所属行业及领域业务稳定、业绩良好,注册实缴资金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企业信用良好,无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数量
浙江大学可申报12个项目,校内限额申报,每个学院(系)最多不超过1项(医学院最多不超过2项)。
四、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学校主导,企业参与,育人为本”为宗旨,学校加强组织和宣传,对接好企业,以育人为首要目标。此次申报项目主要包括∶
1.“四新”建设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或行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四新”建设改革成果。
项目咨询: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 汪老师 88981235
2.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此项目面向学校有关专业和教师,由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通过课程、系列课程及教材的建设,推动学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项目咨询: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 汪老师 88981235
3. 师资培训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项目咨询:教学研究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 刘老师 88206423
4.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学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项目咨询: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 安老师 88206238
5.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项目咨询: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 安老师 88206238
6. 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项目咨询: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 安老师 88206238
五、材料报送
1. 以学院(系)为单位申报,不接受教师单独申报。请申报人填写《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学院(系)审核同意。
2. 由学院(系)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bksy@zju.edu.cn,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1份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学院公章、合作单位签字并盖章,另1份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合作单位签字并盖章。纸质版请交至紫金港校区东1B-113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
项目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7:00。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