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

本科生院关于2022-2023学年夏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乐园罗 编辑: 时间:2023-06-19 访问次数:417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各学院(系)及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夏学期已接近尾声,目前是终结性评价学生评价时段。根据新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7号)要求,在评价时间、与教务系统联动等情况与以往有所不同,现将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价

 1.评价范围:本学期结束授课的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竺可桢学院课程,大部分两个任务:夏学期期末评价和春夏学期期末评价任务;部分同学还需对秋冬学期公共体育类课程进行评价。

 2.登录方式:

1)登录学校现代教务系统查看考试成绩时,依提示对接新版评价平台进行评价操作;

(2)域名登录:http://alt.zju.edu.cn

(3)查收邮箱学号@zju.edu.cn”)中的电子邮件,依据推送的链接登录评价系统。

3. 操作流程:统一身份论证登录后,点击我的任务,默认显示的是进行中的任务;点击操作按钮,可通过评教详情进入评价任务列表页面;页面展示秋学期评教任务详情(所有应评课程任课教师);点击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填写评教表按钮,进行评价和提交操作。

 4. 评价内容:包括评价模块(通用必选项)和反馈模块(教师自选项、学生附加项)两个部分。具体评价指标参见附件。

5. 评价开放时间:2023613日至202373日。

二、学院(系)教学委员会评价

评价截止时间为秋学期第一周周末(2023年9月22日)。

学院(系)教委会评价分值区段比例有所调整,请参照新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浙大本发〔20237浙大本发〔2023〕7号))。

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206419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3615


上一篇:下一篇:

本科生教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