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1年度第一批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学校对申请延期的项目组织开展了结题验收工作。经学校审查,3个浙江大学本科紧缺课程培育项目拟通过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学院(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本科生院反应。受理部门: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东1B-121-3室),联系电话:88206015,邮箱:yaolm@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2021年度本科紧缺课程培育项目延期验收拟通过名单.pdf
本科生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