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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编辑:田青 编辑:bksy 时间:2023-07-19 访问次数:943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1,于近期开展202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产学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开始界面——左侧“通知新闻”栏——“通知列表”查看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2. 申报人登录产学平台——开始界面——左侧“产学合作”栏——查看企业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即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3. 教师或学生须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根据项目类别不同,本科生院相应负责科室如下: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老师88981235,邮箱wyy91@zju.edu.cn;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老师88981235,邮箱wyy91@zju.edu.cn;

(3)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老师88206238,邮箱anqinying@zju.edu.cn;

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老师88206238,邮箱anqinying@zju.edu.cn;    

5)师资培训项目:教学研究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  老师  88206423,邮箱6jk@zju.edu.cn

6)学生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教务处实践与交流办公室老师88206238,邮箱anqinying@zju.edu.cn;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项目须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否则不予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由学院(系)收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书纸质版1根据项目类别申报书纸质版(项目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分别提交至本科生院相应科室经办人附件2和附件3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院系提交申报书最晚时间:8月15日前(第一批)、9月25日前(第二批)。

本科生院相关科室统一组织审核申报书,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加盖本科生院公章,通知学院领回审核通过的申报书盖章纸质版由学院交还申报人,并请学院通知相应申报人在产学平台上传申报书盖章扫描件

申报人在产学平台上传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后,本科生院登录产学平台审核申报书审核通过后流程进入下一步企业审核申报书环节

企业审核申报书并在产学平台上反馈审核结果(通过/不通过等),企业审核通过后进入合作协议阶段。

申报人与企业协商一致填写合作协议附件4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OA系统发起“合同审批流程”(流程操作详见附件5)。

合同审批流程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学院OA管理员流转至本科生院OA管理员,本科生院OA管理员根据合作协议对应的项目分类,将该流程流转至相应科室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本科生院OA管理员在OA系统反馈审核结果需一周时间左右),申报人和学院可登录OA系统查看

 合同流转至本科生院最晚时间:8月23日前(第一批)、10月7日前(第二批)

合作协议审核完成并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持合作协议纸质版若干份(份数自行决定其中本科生院科室留存1份、计财处1份、档案馆1份,其余按需自行判断),经本科生院科室经办人确认后到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签字盖章如需盖校章,由本科生院综合办出具授权函和用印联系单。

申报人在产学平台上传合作协议签字盖章扫描件,本科生院登录产学平台审核该合作协议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步企业审核合作协议环节

企业审核合作协议并在产学平台反馈审核结果(通过/不通过等),企业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教育部立项审核环节流程图见附件7)

 831日或1015日前到“教育部立项审核环节”的项目,教育部开展集中审核,审核后发布立项通知831日前项目申报流程未到教育部审核环节能够在1015日前到的可参与教育部第二批集中立项审核

十一教育部在产学平台上发布立项通知后,申报人可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如立项通过且企业已根据合作协议打款至学校计财处账户,申报人持《立项入账申请书》附件8,可在计财处网站下载请以计财处网站为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到本科生院综合办公室签字盖章,同时带齐计财处要求的其他材料(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版原件1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原件1教育部立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具体以计财处要求为准)到计财处办理领款事宜。如立项通过,企业打款前要求学校开具发票的,申报人可联系计财处预借发票(具体所需材料请先咨询计财处,以计财处要求为准)。

项目完成后由学院负责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内容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再提交至本科生院相应科室经办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本科生院盖章申报人在产学平台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验收材料,本科生院相关科室登录产学平台审核,验收通过后进入下一步企业验收环节。

 

附件1: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2: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docx

附件3: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合作协议模板(2023年6月).docx

附件5:OA系统合同审批流程操作指南.pptx

附件6:关于产学合作协议的说明.docx

附件7:项目流程图.png

附件8:立项入账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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