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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验收的通知

编辑:袁银霞 编辑:汪园园 时间:2024-01-16 访问次数: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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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39门课程获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浙江大学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获浙江省2021年(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的39门本科课程,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验收标准

1.拟验收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

2.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

3.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四、材料提交

请相关负责人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将电子版、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签名)汇总至学院(封面“所在学校盖章”空白即可),由学院汇总上述材料及“浙江大学报送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附件3)、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总结,于20243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xk@zju.edu.cn,纸质盖章版交至紫金港校区东1B-108。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浙江省教育厅。

联系人:汪园园 88981235,蔡云 88206416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2021年获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清单.pdf

附件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3.浙江大学报送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xlsx




本科生院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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