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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本科培养方案中第四课堂要求的说明

编辑:汪园园 编辑: 时间:2024-03-18 访问次数:2630

2023级同学:

为进一步优化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明晰培养要求,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将原“国际化模块”和“第四课堂”两个模块予以整合,统一纳入培养方案“第四课堂”要求中,2023级本科生“第四课堂”要求如下

学生可通过以下任一修读方式获得“第四课堂”学分:

1)赴境外高校等参加并完成与我校共建的2+23+X等联合培养项目;

2)赴境外高校等参加交流项目并获得有效课程学分;

3)赴境外高校等参加4周及以上的各类交流项目,并提供修读证明等相关材料;

4)赴境外高校等参加少于4周的交流项目且没有获得有效课程学分的,需再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

5)参加线上境外交流项目并达到《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号)中关于“国际化模块”的要求;

6)参加线上境外交流项目,但未达到《浙江大学本科生线上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本发〔20224号)中关于“国际化模块”要求的,需再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

7)已获得三课堂2学分并核定成绩者,使用其多余点中的2记点替换“第四课堂”的,需再修读1门经学校认定的国际化课程且考核通过。

各专业培养方案具体可在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zdbk.zju.edu.cn/

特此说明。


本科生院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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