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组织开展特色(微)辅修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袁银霞 编辑:教务处 时间:2024-06-20 访问次数:513

各学院(系)、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全的优势,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学校开展特色(微)辅修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特色(微)辅修项目是学校辅修的一种,学生在修读并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特色(微)辅修项目相应课程修读,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微辅修或辅修证书。

2.特色(微)辅修项目应与现有基于专业的(微)辅修形成差异化定位,建议基于多个优势领域打造学科交叉型项目,或聚焦某个专业方向打造特色项目。特色微辅修项目一般15学分左右,特色辅修项目一般25-30学分。

二、申报要求

特色(微)辅修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鼓励跨单位组建项目团队。

1.建议特色(微)辅修项目围绕以下主题进行设计:

1)围绕四新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聚焦战略新兴和社会急需领域等;

2)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学科交叉融合领域;

3)正在或未来将要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4)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2.申报特色(微)辅修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项目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与当前各专业(微)辅修有明显差异;

2)项目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较高造诣,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3)项目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项目培养目标,应为某一领域所需要的特色课程群,有完整的课程设计和具体开课计划。

三、建设与管理

1.特色(微)辅修项目获得立项后,由牵头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具体依据《浙江大学本科辅修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特色(微)辅修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前面向学生招生,每年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少于30人。

3.项目建设期为4年,2年后开展中期检查,学校根据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四、政策保障

1.项目建设期内学校给予3-5/年的经费支持,经费由牵头单位统筹管理使用;

2.学校为相关课程的开设配备必要的助教岗位;

3.对于适合向外校辐射的项目,学校支持相应课程MOOC群拍摄,打造辐射外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的线上(微)辅修。

四、材料提交

牵头单位需填写“浙江大学特色(微)辅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制定项目培养方案并通过至少5位专家论证,形成专家论证意见(附件3)。请各单位于518日前将申请表、专家论证意见和“浙江大学特色(微)辅修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xk@zju.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同时送至本科生院(东1B-108)。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 云   袁银霞   88206416

E-mailjxk@zju.edu.cn

 

本科生院

2024425

 

附件:

1.浙江大学本科辅修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46号)

2.浙江大学特色(微)辅修项目申请表

3.专家论证意见表

4.浙江大学特色(微)辅修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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