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4年度第二批本科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汪园园 编辑:教务处 时间:2024-05-14 访问次数:769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等精神,围绕学校“十四五”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校级本科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申报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强化学院(系)教学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发学院(系)本科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实行校院两级教学改革立项体系。各学院(系)要按照校级立项要求,对本单位教学改革进行总体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并择优推荐校级项目,并自主设立院级项目开展培育。学院(系)党委需对本单位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政治导向把关审查。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开课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鼓励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申报项目应具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经验。

已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本次不再立项。

三、申报及建设要求

1. 项目目标。加强教学设计,精选在线课程,运用信息技术拓展教和学的时间与空间,提高教学实效,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度、掌握度,提升教学质量。

2. 线上课程要求。必须基于在公共性开放平台上线的在线开放课程,可以应用自己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或选择其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课程须获得平台合法授权)。应用形式包括MOOC SPOCSPOC 除开放范围受限外,其他方面与MOOC 标准一致:有教学短视频、在线作业、在线测验、在线讨论、在线期末考试等。

3. 教学设计。围绕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等,科学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方式等,线下实体课堂可选择合适的翻转课堂形式。

4. 教学过程。教师需深度参与学生线上学习过程中的辅导,并制定可执行可测量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科学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答疑、讨论、作业、测验等;提供相对充足的辅助教学资源;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形成相对完整的学生学习活动与过程数据。

5. 教学时间安排。学生线上和线下总学时不少于原课程总学时数的 1.2 倍,其中线上学习时间为原课程总学时的 20%-50%,线下学习时间不低于原课程总学时的 70%,占用课内学时的线上教学安排须提前在教务处备案并体现于教学日历中。

6. 考核评价。实施过程化、个性化、累加式考核,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学生线上成绩在混合式课程最终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建议不少于 20%,亦不高于 70%

四、申报立项方式

1. 原则上同一教师最多主持1个项目,为本校正式在编教师。每个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由高校教师组成,团队成员须为本学期该课程教学班主讲教师。

2. 此次申报采取线上方式,请申报教师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路径:“教学申请”--“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选择相应的项目填报信息并于202453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所在学院(系)组织审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于66日前完成审查并提交审核意见。后续学校将组织评审。

五、项目验收

各项目根据建设要求按计划推进,各学院(系)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把握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实施成效。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学期结束后在系统提交如下材料进行结题验收:

1. 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总结报告;

2.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日历;

3. 教学班学生线上学习数据,可平台导出或直接截图(线上数据建议包含教学班学生相关信息、线上互动讨论量、视频点击量和学生观看视频时长等);

4. 教学班学生成绩表(含线上和过程性考核成绩)。

验收通过的项目方可被列为校级教改项目,后续该课程的课程组成员原则上均可实施本课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六、建设保障

1. 学校支持应用其他高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使用费,支持项目建设经费5000元。

2. 教学工作量奖励具体参见《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3. 校级系列课程教学改革建设作为年度教学工作评价体系考核的重要指标。

4. 鼓励学院(系)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激励政策,适当配套经费等支持,科学合理使用教学经费,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汪园园 0571-88981235,蔡云 0571-88206416,邮箱:jxk@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本科生院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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