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时代党和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学校启动本科“AI赋能”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AI赋能”示范课程主要强调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强化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利用智能技术支撑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赋能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和教育创新。
二、建设内容
“AI赋能”示范课程建设应体现AI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重点鼓励打造AI助教或AI伴学。申报课程应充分开发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用于教师备课、学生预习、课中辅助教学、课后答疑、作业批改、拓展学习等教学各环节,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的学习体验,进一步增强教学互动、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教学过程全覆盖的个性化需求,创建人机协同的学习空间。
“AI赋能”示范课程建设需在一个或若干个教学班进行实际应用。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需基于课程申报,并明确建设内容和应用场景。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鼓励邀请相关企业、研究院所等共同建设课程。若项目负责人不是课程负责人,则需经课程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申报。
3. 优先鼓励和支持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开展“AI赋能”示范课程建设。
4. 原则上,每个专业应至少申报1个“AI赋能”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四、申报流程
本项目申报采取线上方式。
申报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于2024年10月22日前完成填报并提交。项目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1。系统将于9月30日12:00开放申报。
学院(系)认真组织审查,请于2024年10月24日前在“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内上传各项目申报书签章页,并完成审核。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
五、验收要求
“AI赋能”示范课程需根据建设要求按计划推进,原则上最晚应于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完成一个教学周期的应用。各学院(系)应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把握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实施成效。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验收通过的项目列为校级教改项目。
六、支持保障
1. 学校提供项目建设经费支持。
2. 鼓励学院(系)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配套激励政策,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刘老师 88981235
蔡老师 88206416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AI赋能”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4年度浙江大学本科“AI赋能”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本科生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