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科信〔2024〕3号)、《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浙大本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院系实施细则,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积极开展自查,尤其是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以及写作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保障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教育部已从2022年开始每年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各学院(系)应加强对本科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坚决抵制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严格实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和抽检,严把质量关。
3.为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报送和2024-2025学年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定稿后,须根据论文定稿内容,及时在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未提交者将无法进行毕业审核。提交的信息核对内容经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后,将直接导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参与2024-2025学年教育部抽检工作。
二、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2024-2025学年校历和学生毕业时间安排,建议各学院(系)在冬学期结束前基本完成开题答辩;在春学期第6周开始前基本完成中期检查;在夏学期第6周(2025年5月23日)前基本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要求学生在毕业审核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核对,在毕业证书生效之日前完成论文定稿上传及纸质版上交归档工作。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2.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4.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字段填报要求及说明.xlsx
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