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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优秀本科教学督导的通知

编辑:江润沙 编辑: 时间:2024-12-09 访问次数:340

教学督导、各院系:

为加快推进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一流本科建设,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校院两级督导促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作用,表彰本科教学督导在督导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现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本科教学督导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和各院系本科教学督导。

二、     评选条件

1.     热爱教学督导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听课、检查等教学督导基本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督导工作会议;

2.     听课、检查任务完成质量高,认真填写听课、检查情况记录单和撰写个人督导工作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建议;

3.     个人督导工作有突出业绩或突出贡献。

三、     评选名额

不超过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总数10%,具体名额根据实际推荐(自荐)人数确定

四、     评选方式

1.     学校督导由各小组推荐(不含组长、秘书和小组长),每个小组按成员人数20%推荐,由督导组长组织评审,本科生院审核确定;校级督导组长、副组长、秘书和小组长单列推荐最多1名,本科生院审核确定。

2.     各院系督导由院系自愿按本单位本科教学督导人数不超过20%(按比例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可以不推荐。由学校督导组组织评审,本科生院审核确定。

3.     允许院系督导和校级督导自荐,有特殊贡献的不占推荐名额。

4.    优秀督导候选人需提交推荐(自荐)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见附件)至rosajiang@zju.edu.cn,督导工作统计范围为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和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

五、     评选安排

1.     推荐(自荐)时间:2024129日至16日。

2.     评审时间:202412月下旬。

3.     公布时间:20251月上旬。

六、     奖励形式

颁发优秀教学督导证书进行表彰,获奖名单网上公布。

 

联系人:江润沙 88206990


附件: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督导推荐(自荐)表.docx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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