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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实验教学自制仪器设备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编辑:hongjuan 时间:2017-03-14 访问次数:702

 

各院(系)、各本科实验教学中心:

为提升本科实验教学水平、节约教学资源、鼓励创新、提高对实验仪器设备的改进、设计、开发与研制能力,促进实验教学成果转化,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研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参照《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附件1),根据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申报,同时鼓励本科学生参与。建议优先考虑提升学生动手能力、量大面广的项目。

2.项目研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2~3万元。立项一年后安排中期检查(附件2)。项目负责人应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在项目完成并稳定试运行后,填写《浙江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验收鉴定报告》(附件3),提出验收申请,教务处安排项目验收。

二、立项程序

141日前,申报人向所在院(系)提交《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附件4);

2422日前,院(系)组织初审,并对同意申请的项目按照层次水平和急需程度进行排序,将纸质版申请书(一份)和汇总表(附件5)(一份,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紫金港东1B -11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un@zju.edu.cn

35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附件:

1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

2浙江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浙江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研制验收鉴定报告

4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

5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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