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本科实验教学中心:
为提升本科实验教学水平、节约教学资源、鼓励创新、提高对实验仪器设备的改进、设计、开发与研制能力,促进实验教学成果转化,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实验教学设备研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参照《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管理规定》(附件1),根据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申报,同时鼓励本科学生参与。建议优先考虑提升学生动手能力、量大面广的项目。
2.项目研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2~3万元。立项一年后安排中期检查(附件2)。项目负责人应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在项目完成并稳定试运行后,填写《浙江大学教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验收鉴定报告》(附件3),提出验收申请,教务处安排项目验收。
二、立项程序
1.4月1日前,申报人向所在院(系)提交《浙江大学实验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附件4);
2.4月22日前,院(系)组织初审,并对同意申请的项目按照层次水平和急需程度进行排序,将纸质版申请书(一份)和汇总表(附件5)(一份,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紫金港东1B -11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un@zju.edu.cn。
3.5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附件: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