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本科实验教学中心、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实验教学自制设备研制项目管理工作,学校将对2016年批准立项的实验教学自制设备研制项目(附件2)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各实验中心负责落实实验教学自制设备研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各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研制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实验教学设备研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向所在院(系)和实验中心报告所负责项目研制进展情况,并于4月15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yun@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名)交至紫金港校区东1B-110室。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