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在《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16〕66号)文件基础上修订,注重培养目标定位的合理性和课程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强调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交叉复合等方面的培养。
二、修订重点
1.精准描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准确描述“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反映学生毕业5年左右所能达到的职业状态或专业成就进行总体描述。
(2)分项描述“毕业要求”。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要求,对毕业生所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必须有明确、可衡量的具体描述。
(3)建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
2.增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
(1)在通识课程中增加创新创业类3.5学分,其中2学分为全校必修课程,1.5学分为必修限选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学分由原来的14降为10.5。
(2)鼓励学院(系)开设创新创业类专业选修课程。
3.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总学分(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
4.进一步推进复合培养
各学院(系)应在培养方案制订基础上,对所有本科专业制订好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培养方案。鼓励依托专业制订富有特色、灵活易修的跨学科微辅修培养方案。
5.完善课程教学大纲
制订和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关信息,包括课程面向对象、预修要求、中英文课程简介、学习目标、可测量结果、授课方式与要求、考试评分与建议、教学安排、学时分布、参考教材及相关资料以及课程教学网站等内容。
三、课程类别设置和学分建议
推荐4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50+6+8,5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90+6.5+8。课程类别设置和学分要求如下表所示。
学分要求 | ||
通识课程 | 思政类 | 11.5+2 |
军体类 | 5.5+3(五年制5.5+3.5) | |
外语类 | 6+1 | |
计算机类 | 2~6 | |
自然科学类 | 4~x | |
创新创业类 | 3.5 | |
通识选修课程 | 10.5 | |
专业课程 | 学科基础课程(含大类课程) | |
专业必修课程 | ||
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 ||
专业选修课程 | ||
实践教学环节 | ||
毕业论文(设计) | ||
个性课程 | ≥10 | |
第二课堂 | +4 | |
第三课堂 | +2 | |
第四课堂 | +2 |
四、时间安排
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各学院(系)、专业按以下进程安排实施,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与备案工作。
日 期 | 工作进程 |
5月25日前 | 各学院(系)组织研讨、制订2017级专业培养方案,并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培养方案初稿的录入和提交 |
6月10日前 | 本科生院教务处与学院(系)共同校对 |
6月20日前 | 各学院(系)提交由学院(系)本科教学委员会签字定稿的《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
6月30日前 | 本科生院教务处汇总、发布2017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 |
联系电话:杨旸88206416,留岚兰88206664。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