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

关于修订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编辑:admin 编辑:liulanlan 时间:2017-04-28 访问次数:4095

各学院(系):

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在《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浙大发本〔2016〕66号)文件基础上修订,注重培养目标定位的合理性和课程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强调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交叉复合等方面的培养。

二、修订重点

1.精准描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准确描述“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反映学生毕业5年左右所能达到的职业状态或专业成就进行总体描述。

(2)分项描述“毕业要求”。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要求,对毕业生所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必须有明确、可衡量的具体描述。

(3)建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

2.增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

(1)在通识课程中增加创新创业类3.5学分,其中2学分为全校必修课程,1.5学分为必修限选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学分由原来的14降为10.5。

(2)鼓励学院(系)开设创新创业类专业选修课程。

3.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总学分(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

4.进一步推进复合培养

各学院(系)应在培养方案制订基础上,对所有本科专业制订好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培养方案。鼓励依托专业制订富有特色、灵活易修的跨学科微辅修培养方案。

5.完善课程教学大纲

制订和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关信息,包括课程面向对象、预修要求、中英文课程简介、学习目标、可测量结果、授课方式与要求、考试评分与建议、教学安排、学时分布、参考教材及相关资料以及课程教学网站等内容。

三、课程类别设置和学分建议

推荐4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50+6+8,5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90+6.5+8。课程类别设置和学分要求如下表所示。

课程类别

学分要求

通识课程

思政类

11.5+2

军体类

5.5+3(五年制5.5+3.5)

外语类

6+1

计算机类

2~6

自然科学类

4~x

创新创业类

3.5

通识选修课程

10.5

专业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含大类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


个性课程

≥10

第二课堂

+4

第三课堂

+2

第四课堂

+2

 

四、时间安排

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各学院(系)、专业按以下进程安排实施,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与备案工作。

    

工作进程

5月25日前

各学院(系)组织研讨、制订2017级专业培养方案,并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培养方案初稿的录入和提交

6月10日前

本科生院教务处与学院(系)共同校对

6月20日前

各学院(系)提交由学院(系)本科教学委员会签字定稿的《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6月30日前

本科生院教务处汇总、发布2017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

 

联系电话:杨88206416,留岚兰88206664。

 

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docx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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