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培养方案制订的动态调整机制,现启动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参照《浙江大学贯彻〈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浙大发〔2020〕16号)以及《浙江大学关于制订201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浙大本发〔2019〕20号)原则,并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科专业发展趋势,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球竞争力”“高素质”“创新人才”“领导者”等关键要素,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深度优化课程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修订重点
1. 设置美育认定学分
进一步加强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分别在一课堂和二、三课堂设置美育要求。
一课堂设+1学分,为认定型学分,学生修读通识选修课程中的“文艺审美”类课程、“博雅技艺”类中艺术类课程以及艺术类专业课程,可认定该学分。
二、三课堂设置美育要求至少1记点,学生通过参加相关校内外艺术活动可予以认定,具体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2. 设置劳育认定学分
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分别在一课堂和二、三课堂设置劳动教育要求。
一课堂设+1学分,为认定型学分,学生通过修读学校设置的公共劳动平台课程或院系开设的专业实践劳动课程可认定该学分。每个学院(系)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至少开设1门专业实践劳动课程(不少于32学时),可基于现有的课程及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改造。
二、三课堂设置劳动教育要求至少2记点,学生通过参加相关劳动类实践活动可予以认定,具体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3. 完善理科基础课程体系
在自然科学类通识必修课程中,增设生命科学类基础课程。面向生命学科相关专业,增设《大学生物学》和《大学生物学实验》课程(共4学分);面向非生命学科的部分专业,增设《生命科学导论》和《生命科学导论实验》(共3学分)。
三、学分设置建议
推荐4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50+7.5+6+8,5年制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90+8+6+8。专业可在推荐总学分的基础上,下浮不超过5分,上浮不超过10分。其中,+7.5(或8)为通识教育免收费/认定学分(形势与政策+2、军训+2、体测与锻炼+0.5(五年制+1)、外语类水平测试+1为免收费学分,美育类+1、劳育类+1为认定学分);+6为跨专业模块、国际化模块的认定总学分(跨专业模块3学分,国际化模块3学分),+8为第二、第三、第四课堂总学分(第二课堂4学分,第三、第四课堂各2学分)。各学期学分分布应大致均衡。
各类课程学分修读要求如下表所示。
学分要求 | |||
通识课程 | 通识必修课程 | 思政类 | 14+2 |
军体类 | 8+2.5(五年制8+3) | ||
美育类 | +1 | ||
劳育类 | +1 | ||
外语类 | 6+1 | ||
计算机类 | 2~5 | ||
自然科学类 | 4~X | ||
创新创业类 | 1.5 | ||
通识选修课程 | 10.5 | ||
专业基础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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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 | 专业必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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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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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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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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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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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修读课程 | 6~12 | ||
跨专业模块 | +3 | ||
国际化模块 | +3 | ||
第二课堂 | +4 | ||
第三课堂 | +2 | ||
第四课堂 | +2 |
四、时间安排
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各学院(系)、专业按以下进程安排实施,本科生院负责统筹、落实与备案工作。
日期 | 工作进程 |
6月20日前 | 参照附件1-3,各学院(系)组织研讨、修订2020级专业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实践劳动课程(反馈附件4),并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培养方案初稿的录入和提交 |
6月25日前 | 本科生院与学院(系)共同校对 |
6月30日前 | 各学院(系)提交由学院(系)本科教学委员会签字定稿的《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
7月5日前 | 本科生院汇总、发布2020级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 |
五、后续计划
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完成后,学校将组织开展培养方案的三年规划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专业培养方案的持续改进机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旸、方媛媛
电话:88206416
邮箱:yangyang19@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