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的通知

编辑:方媛媛 编辑: 时间:2021-06-03 访问次数:338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附件1)精神,学校启动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启动首批研究基地申报和建设。我校可申报:德育教材建设研究基地以及智能制造、大数据、新材料学科教材建设研究基地。

  二、申报条件

1.有较强的教材研究队伍。

1)在申报的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研究基地不少于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

2)研究队伍包括学科专业专家和学科专业教育专家、课程教材研究专家等。

3)相关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有关课题研究。

4)有主编、参与教材编写(修订)经历或参与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研制(修订)经历,或有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教材政策咨询的经验经历。

2.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有关课程、教材、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有广泛影响,在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有较高的学科专业建设水平。

1)申报研究中心的高校,须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或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2)申报研究基地的高校,须有省级及以上的相关学科专业或相关研究平台。

3)教科研院所、教材编写出版等单位申报研究基地,须长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相关工作。

  三、建设任务

1.开展教材建设研究。围绕课程教材建设的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发展战略等开展系统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报告。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  

2.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根据省级教材工作部署,参与省级教材编写、审核、培训、评估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发挥智库作用。

3.集聚一流专业人才。发挥研究基地的聚集效应,吸引一批课程教材建设的一流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一批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课程教材研究人才库。

 4.实施教材数字化改革。整合教材编写、使用、跟踪评估等各种资源,建设教材数据中心。开展数字化教材、教材工作数字化管理等探索,为教材研究、开发和管理提供资源支撑。

   四、运行管理

 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在省教育厅和研究基地所在单位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组织对研究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将年度工作报告和成果报告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撤销研究基地资格。研究基地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人财物等各项保障,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有专项建设经费,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

    五、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系)于69日前提交申报意向(基地名称+负责人+依托院系)至zxpeggy@zju.edu.cn。根据学校后续通知,填写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基地申报表。

    联系电话:88981235,88206416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doc


本科生院

202163


上一篇:下一篇:

本科生教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