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方媛媛 编辑: 时间:2021-10-18 访问次数:878


各学院(系):

为大力推进我校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应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打造更多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根据《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以教学班和授课教师为单位,认定范围为在2020-2021学年基于在线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并于前期在学校教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的课程教学班(备案名单详见附件1)。

二、认定要求

1. 必须应用完整的在线课程。可以是自己建设的在线课程,或经本校认定的校外在线课程(课程须获得合法授权)。应用形式包括MOOCSPOCSPOC除开放范围受限外,其他方面与MOOC标准一致:有教学短视频、在线作业、在线测验、在线讨论、在线期末考试等。

2. 教学安排和考核评价科学合理。科学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方式等,学生线上和线下总学时不少于原课程总学时数的1.2倍,其中线上学习时间为原课程总学时的20%-50%;实施过程化、个性化、累加式考核,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建议线上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少于20%,不高于70%

3. 形成线上线下全过程的学习数据。教师需深度参与学生线上学习过程中的辅导,并制定可执行可测量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科学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答疑、讨论、作业、测验等,形成完整的学生学习活动与过程数据。

三、提交材料

1.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

2.2020-2021学年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 3);

3.2020-2021学年教学班学生线上学习数据,建议通过平台导出或直接截图;

4.2020-2021学年教学班学生成绩表(含线上和过程性考核成绩)(模板见附件4)。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学院(系)统一收集材料并进行初审,于11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jxk@zj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紫金港东1B-117),同时提交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需院系签字盖章)。

五、其他

1.通过认定的教学班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具体参照《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进行。

2.通过认定的课程,若属于浙江大学2021年第一批立项的本科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该项目同时验收通过。


联系人:方媛媛  王英芳   88206416

  

附件:

附件1 2020-2021学年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教学班系统备案清单.xls

附件2 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总结报告.docx

附件3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日历.docx

附件4 教学班学生成绩表.xlsx

附件5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汇总表.xlsx

  

本科生院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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