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国际化模块”高水平国际化课程认定的通知

编辑:袁银霞 编辑: 时间:2022-01-03 访问次数:1685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国际化能力培养,2019级起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增设了+3学分的国际化模块。根据《关于落实“国际化模块”修读工作的通知》,学校启动第三次“国际化模块”中“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高水平的国际化课程”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建设的其他高水平的国际化课程

(一)课程认定标准

1. 课程理念先进,教学目标清晰,充分支撑学校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授课、教学大纲、课件、教材、作业、考试(命题、答题)等以全外文形式呈现,应与国际一流大学同类课程要求一致。

2. 2学年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 课程教学评价优良。

(二)教师要求

原则上要求主讲教师曾在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教职,且具有5年以上境外主讲教师经历。本校其他教师开设的、符合上述课程认定标准的课程亦可申请认定。

(三)认定提交材料

1.浙江大学高水平国际化课程(校内建设)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2.各学院(系)于202231112:00前将认定申请材料发送至yuanyinxia@zju.edu.cn。同时,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送至紫金港校区东1B-117室。

(四)其他说明

经认定通过的“校内建设的其他高水平的国际化课程”可认定为国际化模块学分。该课程在后续学年开设的,可继续认定为国际化模块学分。每次开课结束后,该课程主讲教师需向教务处提交《浙江大学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开课总结报告》(附件3)。学校将根据课程总结报告,动态调整该课程是否继续纳入国际化模块。


二、引进的国际高水平在线课程

(一)认定标准

1.开课高校需为国际一流高校,学校或学科(专业)的学术声誉及地位、课程水平等应高于浙江大学或与浙江大学相当;

2.由学院(系)按照校内开课流程组织课程引进工作, 落实具有专业学科背景的责任教师进行课程设计,结合线上学习、线下讨论、案例分析、作业考核等课程活动开展教学;

3.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4.课程教学评价优良。

(二)认定提交材料

1.浙江大学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国际引进)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附件2)。

2.各学院(系)于202231112:00前将认定申请材料发送至yuanyinxia@zju.edu.cn。同时,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送至紫金港校区东1B-117室。

(三)其他说明

经认定通过的“引进的国际高水平在线课程”可认定为国际化模块学分。该课程在后续学年开设的,可继续认定为国际化模块学分。每次开课结束后,课程负责人需向教务处提交《浙江大学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开课总结报告》(附件3)。学校将根据课程总结报告,动态调整该课程是否继续纳入国际化模块。


联系人:袁银霞  王英芳

联系电话: 88981235   88206416


附件1 浙江大学高水平国际化课程认定申请表(校内建设).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高水平国际化课程认定申请表(国际引进).docx

附件3 浙江大学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开课总结报告(模板).docx

附件4 高水平国际化课程认定申请汇总表(空白).xlsx 

本科生院

2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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