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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 (原卓越教学岗)中期考核的通知

编辑:董静 编辑: 时间:2022-06-30 访问次数:106

   

    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浙江大学卓越教学岗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原卓越教学岗)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获评2020年度浙江大学原卓越教学岗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受聘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教学时数、课堂教学质量、聘期内履职情况等,具体考核要求可参照《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附件2)执行。其中,原卓越教学岗A岗(基础)和B岗(基础)分别参照文件中的优秀教学岗A岗(课程)和B岗(课程)要求考核;原卓越教学岗B岗(专业)视具体情况可按照优秀教学岗B岗(课程)或B岗(平台-专业,限专业负责人)要求考核。受聘教师也可依据原卓越教学岗申报通知中的考核要求考核。

三、考核要求

中期考核以学院(系)考核为主。要求受聘教师认真填写“2022年度优秀教学岗(原卓越教学岗)中期考核表”(附件3),并对受聘后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学院(系)专门成立优秀教学岗中期考核小组,组织受聘教师中期考核述职(每人不少于10min)。

考核结果分成“合格”、“不合格”二档,其中教师业绩与岗位职责要求差距较远,且经学院(系)评估,聘期内无法完成工作职责的教师,学院(系)应给予“不合格”。中期考核结果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系)统一上报学校。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系)于9月5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相关材料(包括中期考核表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扫描版、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报本科生院(东1B-121-3室)存档备案,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姓名+单位名称)至邮箱(jiayu23@zju.edu.cn)。

五、其它

1.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优秀教学岗中期考核工作,学校将结合学院(系)考核情况,组织抽查工作。

2. 本次填报材料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2021、2021-2022两学年。

3. 中期考核 “不合格”的教师,将不继续纳入优秀教学岗管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立敏,88206015

胡家钰,88206095



附件:

1. 关于申报2020年浙江大学卓越教学岗的通知.docx

2. 浙大本发〔2022〕9号+浙江大学优秀教学岗评聘实施办法(试行).pdf

3. 2022年度优秀教学岗(原卓越教学岗)中期考核表.docx




本科生院

2022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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