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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编辑:袁银霞 编辑:本科生院 时间:2023-12-01 访问次数:2772

各院系(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2),学校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线上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课程类型和学科专业覆盖面,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二、申报类型

(一)线下三类一流课程(包括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1.线下一流课程

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鼓励线下课程充分运用智慧教室、智慧高教平台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等线上优质资源,合理分配线上线下学时,并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3.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线上一流课程

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通知详见:https://bksy.zju.edu.cn/2023/1130/c28418a2832616/page.htm


三、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4.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若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申报。

5.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6.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7.与已获认定的国家级一流课程相同类型相近名称的课程不鼓励推荐。

四、推荐范围

(一)线下三类一流课程(包括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1.各院系(部门)推荐名额见附件3,原则上从已列入省级一流课程中推荐产生。

2.9个校设教学研究中心(清单见附件4)可额外推荐1门,不占推荐名额。

3.社会实践类课程,每个院系(部门)可额外推荐1门,不占推荐名额。

4.通识课程,每个院系(部门)可额外推荐1门,不占推荐名额。

5.非省一流课程,但属于国家急需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课程,或近几年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课程,每个院系(部门)可额外推荐1门,不占推荐名额。

(二)线上一流课程

1.各院系(部门)推荐名额见附件3,原则上从省级线上一流课程中推荐产生,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也可推荐。

2.申报课程须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3731

3.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在爱课程国际平台及学堂在线国际版上的课程,与国内平台上的同一课程相比,除语种不同外,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差异的,可以单独申报。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的,更换开课平台后不再参加认定。

4.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五、申报流程

1.各院系(部门)需高度重视,做好培训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课程申报,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课程的政治审查及学术审查。

2.此次申报采取线上方式,申报教师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填报并递交,所在院系(部门)组织评审产生推荐课程名单后,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审核。

说明:说课视频、教学实录视频先不提供,附件材料要求教务处盖章的暂由院系(部门)盖章,“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由院系(部门)党委出具(附件5)。“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由院系(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出具(附件6)。

3. 院系(部门)择优推荐,于1215日前完成“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审核等工作。

系统开放时间:1211

院系(部门)推荐课程以系统审核为准。

4.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5. 被推荐课程完成说课等相关工作,学校组织开展政审。

6. 学校通知被推荐课程负责人完成教育部系统填报。

7. 学校完成教育部系统审核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形式与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保持一致,均采用材料会评的方式,不组织答辩。请各院系(部门)组织教师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2.根据《实施意见》,已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将实施动态管理,5年建设期内应按照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有效期满后,教育部将对课程进行阶段性审核。

联系人:袁银霞  蔡 云 0571-88206416 jxk@zj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

3.各院系(部门)初选推荐名额

4.浙江大学教学研究中心清单

5.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doc

6.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

7.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相关资料压缩包(教育部通知相关附件).rar







  

                                      本科生院

                              2023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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