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4年度第一批本科系列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袁银霞 编辑: 时间:2024-01-05 访问次数:1580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等精神,围绕学校“十四五”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校级本科系列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本科系列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报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强化学院(系)教学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发学院(系)本科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实行校院两级教学改革立项体系。各学院(系)要按照各类项目的校级立项要求,对本单位教学改革进行总体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并择优推荐校级项目,并自主设立院级项目开展培育。学院(系)党委需对本单位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政治导向把关审查。

二、项目类型

项目负责人

主讲教师

申报项目类型

学校支持

本校教师

本校教师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

助教

项目建设费

三、   申报立项方式

1.原则上同一教师最多主持1个项目,为本校正式在编教师。每个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由高校教师组成。

2.此类型项目申报采取线上方式,申报教师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填报并提交,所在学院(系)组织审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审核意见。

3.请项目负责人、相关学院(系)于2024115日中午12点前完成填报、审核,学校将组织评审。

四、项目建设与验收

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各学院(系)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把握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实施成效。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抽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验收要求详见各项目申报说明。

验收通过的项目方可被列为校级教改项目。

五、其他

1.校级系列课程教学改革建设作为年度教学工作评价体系考核的重要指标。

2.鼓励学院(系)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激励政策,适当配套经费等支持,科学合理使用教学经费,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汪园园 0571-88981235,蔡云 0571-88206416,邮箱:jxk@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报说明.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pdf

附件3.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操作说明.pdf

 

 

  本科生院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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