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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方媛媛 编辑: 时间:2024-01-26 访问次数:1009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校内本科教材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立项主要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立项范围和编写要求具体参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类型

本次立项以名师大家打造浙派精品教材为宗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推荐申报:

1.国家级一流专业配套教材。

2.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

3.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大家(包括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长江计划特聘教授或相当层次的高水平人才)编写的教材。

4.通识教育教材。支持围绕“历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大学美育与艺术创作、影视鉴赏与影视传媒、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科学探索与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等七大主题,具体通知详见附件2

三、申报数量

1.国家级一流专业和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两者名额打通使用,学校名额共73种。

2.名师大家编写教材,名额不限。

3.通识教育教材,学校名额共20种。

4.若同时为数字教材,名额不限。

四、申报流程

1. 各学院(系)组织教师申报,由教材主编(第一主编)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编写大纲。

2. 各学院(系)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本校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其他高校和单位成员也须提供相应审核意见书,需由教材主编统一收齐一并提交。

3. 各学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申报名额数量规定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6)和《教材编写人员信息表》(附件7)。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网上填报,各申报教师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可参考具体操作流程(附件8),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电子版材料

    1.推荐申报表(附件4)。

    2.若为新编教材:(1)编写大纲(2)样章(不少于一个章节)。

    3.若为修订教材:(1)已出版的样书(2)修订说明(3)编写大纲(4)原主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更换第一主编)。

    4.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校内教师word版):若团队成员有不同单位教师,则按单位分开填写,同一张参编人员栏目内填写同单位教师。

    5.申报汇总表(附件6)。

    6.教材编写人员信息表(附件7)。

(二)纸质版材料

    1.推荐申报表(一份,院系加盖公章)(附件4)。

    2.若为新编教材:(1)编写大纲(2)样章(不少于一个章节)(一份)。

    3.若为修订教材:(1)已出版的样书(2)修订说明(3)编写大纲;(4原主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更换第一主编(一份)

    4.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5):本校教师两份,一份学院签字盖党委章和公章,一份不盖章;外校教师一份,签字并加盖一级党委章和公章,须为原件,不可彩印或复印。

    5.申报汇总表(教指委申报)(附件6):若为省教指委推荐,需请教指委主任委员签字。

    6.纸质材料清单对照表(附件9)。

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请学院(系)严格做好审查工作,汇总后,请于202436日前统一提交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不参加校内评审。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教材主编(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原则上要求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教材编写经验。教材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申报学校以及出国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为鼓励作者集中精力编写高质量教材,原则上申报人作为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本新编类教材(含不同渠道)。

2.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3.与“四新”方向契合的省教指委可推荐申报1项教材(单本或系列均可,系列教材原则上要求510本),须跨校组建高水平团队申报,数量不限。

4.通识教育教材鼓励跨校联合编写(单本或系列均可,系列教材原则上要求510本)。

5.除省教指委推荐教材和通识教育教材外,其他仅能申报单本教材。

6.本次立项项目要求在2025630日前出版,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字样和徽标。


联系人:方媛媛 88981987fangyy13@zju.edu.cn,东1B-120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3 国家级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配套教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 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5 项目审查意见书.docx

附件6 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7 教材编写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8 网上申报流程.docx

附件9 纸质材料清单对照表.docx



本科生院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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