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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验收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汪园园 编辑: 时间:2024-03-01 访问次数:1351

各学院(系):

为大力推进我校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应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打造更多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现开展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验收与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与认定对象

验收对象:2023年度第二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由学校组织开展验收,通过验收后当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教学班同时视为通过认定。

认定对象:除上述立项课程以外,其他经备案在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教学班,由开课单位组织开展认定。

验收和认定以教学班和授课教师为单位,验收课程清单和认定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验收与认定要求

1.必须应用完整的在线课程。可以是自己建设的在线课程,或经本校认定的校外在线课程(课程须获得合法授权)。应用形式包括MOOCSPOCSPOC除开放范围受限外,其他方面与MOOC标准一致:有教学短视频、在线作业、在线测验、在线讨论、在线期末考试等。

2.教学安排和考核评价科学合理。科学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方式等,学生线上和线下总学时不少于原课程总学时数的1.2倍,其中线上学习时间为原课程总学时的20%-50%;实施过程化、个性化、累加式考核,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建议线上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少于20%,不高于70%

3.形成线上线下全过程的学习数据。教师需深度参与学生线上学习过程中的辅导,并制定可执行可测量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科学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答疑、讨论、作业、测验等,形成完整的学生学习活动与过程数据。

三、提交材料

1. 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验收/认定总结报告(附件3),如有多个教学班应合并提供一份总结报告

2. 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日历(附件4);

3. 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教学班学生线上学习数据,建议通过平台导出或直接截图(线上学习数据应体现该课程具体学生姓名、学号、线上讨论数和互动数,或每个学生浏览和学习的时长,可为图形展示或Excel等多种形式)。

四、时间安排及有关工作要求

(一)验收课程

开课单位根据验收课程清单(附件1),汇总收集上述材料,于314日前将验收材料和附件1的电子版与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jxk@zju.edu.cn。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验收。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未能按时实施的,可申请延期一次,最长延期期限为一年,延期项目需提交开课单位签字盖章的延期说明。

(二)认定课程

开课单位根据认定课程清单(附件2),汇总收集上述材料并组织开展评审认定。评审专家应包含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或曾获得国家级、省级线上线下一流课程荣誉的教师等,专家不限于本单位教师。

评审完成后,开课单位将认定结果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请将认定结果填入附件2,于328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jxk@zju.edu.cn。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认定。

五、其他

通过认定的教学班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具体参照《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进行。


联系人:汪园园 88981235、蔡云 88206416,邮箱 jxk@zju.edu.cn


附件:

1.验收课程清单(由学校评审).xls

2.认定课程清单(由开课单位评审).xls

3.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验收认定总结报告.docx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日历.docx

5.浙江大学2023年第二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立项名单.pdf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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