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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

编辑:江润沙 编辑: 时间:2024-12-03 访问次数:46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名单的通知》(浙大本发〔202216号),学校备案设立206个基层教学组织(附件1)。因部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退休、岗位调动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相关工作,现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变更备案工作。

根据《浙江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175号),专业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为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课程类、实验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原则上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

如教学单位中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因上述特殊原因变更情况,需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决议通过后,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变更申请书”(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详见附件2)以“基层教学组织名+负责人变更”发送至jxzl@zju.edu.cn,截止日期为20241220日(周五)

联系人:江老师   88206990


附件1.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名单的通知(浙大本发【2022】16号).pdf

附件2.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变更申请书.docx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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