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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郭立恒 编辑: 时间:2024-12-04 访问次数:12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省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2022年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202211月立项,详见附件12021年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延期项目20243月申请延期,详见附件2)、2022年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02211月立项,详见附件3

二、验收流程

1.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确保通知到人。

2.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成效等,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详见附件4,并将电子版、纸质版(封面需项目负责人签名,“所在学校盖章”保持空白)发学院(系)/单位汇总

3.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12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leon_zju@zju.edu.cn,纸质签字版交至紫金港校区东1A-122

4. 本科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注意事项

各项目建设期为2年,至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2021年第一批已延期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22年第二批项目如需申请延期结题,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13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至各学院(系)/单位本次结题验收未通过项目亦可在验收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项目延期申请报告需注明延期原因,学院(系)/单位审核确认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将纸质版递交至教学研究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东1A-122)。延期项目将于1年后另行组织结题验收。

如申请延期1年且仍未通过结题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的,将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郭立恒 88206423  宓旭峰 88981160

 

附件1.2022年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xlsx

附件2.2021年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延期项目.xlsx

附件3.2022年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xlsx

附件4: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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