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通识课程新开课和任课资格申报的通知

编辑:张天惠 编辑: 时间:2025-01-07 访问次数:339

各学院(系)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推进通识课程建设,学校开展通识课程新开课任课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新开通识课程

本次新开课程申请面向以下类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要求长学期开设,2.0学分及以上。课程设计和申报教师需符合通识选修课程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

1)通识核心课程。申报通识核心课程须以普通通识课程运行一年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优异识核心课程教学采用大班理论授课和分小班课堂研讨的模式进行,一般设置3.0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指南》所列的推荐课程方向(详见附件2)。

3)AI类课程。以大数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内容,建设基础或技术型通识课程讲授如何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相关课程。或基于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的深度交叉融合,建设AI类交叉通识课程。

4心理健康类课程。结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设课程,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5)美育类课程。围绕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建设通识课程,或建设“打开艺术之门”系列艺术课程引导学生掌握艺术技能,提高审美素养,激发创造活力

6)劳育类课程。设计实践体验性劳动教育通识课程32学时及以上,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组织学生在劳动场所参加生产劳动,经历生产过程,掌握劳动知识技能和技术

2. 通识课程任课资格

现有通识必修课程、现有6+1类通识选修课程(详见附件3)均可申请任课资格,鼓励全校教师积极参与军事理论、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通识必修课程教学

、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教师原则上须高校任课经历无相关经历的教师不得申报新开课程

2.申报教师近三年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总体优良

3.教师申报已有课程任课资格的,需对申请课程有较深入了解,应提前学习课程大纲及该课程以往学期授课视频等。

、申报时间

教师申请时间为:202516日~212

院系审核时间为:219日(周三

四、网上申报流程

(一)新开课程申请和审批流程

1.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jwglxt/)申请新开课程,路径为:教学申请—新开课申请。

2.如有多位教师开设同一门通识课程,所有教师都须经过任课教师资格申报和评审,可采用教师单独上课或两人组合开课方式。

3.学院(系)对新开课程和任课教师资格的申请进行论证和审核,论证需重点关注该课程设计如何支持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并附相关论证纪要;跨学院(系)开设的新开课程申请表和任课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审核,由教师所在学院(系)和开课学院(系)共同完成。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组织试讲评定。评审通过后,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二)已有课程的新任课教师资格申请和审批流程

1.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jwglxt/)进行“课程组教师申请”,路径为:教学申请-课程组教师申请;

2.学院(系)对新任课教师资格申请进行审核;跨学院(系)开课的新任课教师资格审核由教师所在学院(系)和开课学院(系)共同完成;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组织试讲评定。评审通过后,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五、其他说明

1. 如申请“博雅技艺”类课程并有实践环节运行经费申请要求,请填表时在“申请原因”里注明实践环节说明和每个教学班的运行经费预算。

2. 开课后,本科生院将定期对课程开课情况进行评估。若课程达不到以上要求,将按要求停开。

3. 网上填报申请之前请先阅读“教师网上填报新开课程的系统操作说明”

4. 网上申报内容可参考附件4、5模板:浙江大学本科新开课程申请表(含课程教学大纲)、浙江大学本科课程任课资格申请表(申报已有通识课程的任课教师资格只需填写本表)。

 

六、咨询电话

张天惠88206095

姚立敏88206015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建设要求.pdf

附件2-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指南.pdf

附件3-现有通识课程清单.xls

附件4-浙江大学本科新开课程申请表(含课程教学大纲).pdf

附件5-浙江大学本科任课教师资格申请表.pdf

附件6-浙江大学关于调整通识课程体系的通知(浙大本发〔2018〕16号).pdf


 

本科生院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

202517



 


附:教师网上填报新开课程的系统操作说明

一、请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

二、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

三、“申请学年/学期”字段

指这门课的网上申请时间,自动调出当前的学年/学期,无需修改。

四、“周学时”字段

周学时,是指长学期每周开设的学时数。填写形式如:2.0-1.0(前面对应理论学时,后面对应讨论、实验等实践学时)。

五、“学分”字段

理论学时对应学分不折半,讨论、实验等实践学时对应学分需要折半,如周学时2.0-2.0,对应学分应为3.0。

六、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须按照附件4中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规范填写。

请特别注意教学大纲中第四点“教学安排”部分:

1.要求具体的教学安排按照每一次课的授课内容来填写,如16周授课,每周1次理论课,1次讨论课,教学安排应分成32次的教学内容来填写。

2.每一次课都需要附上阅读材料,具体体现课外作业部分。应合理安排每一次课后的阅读量。

七、同一课程增加其他任课教师

由课程负责人申请新开课程时进行增加其他任课教师的操作。具体请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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