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推进通识课程建设,学校开展通识课程新开课与任课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新开通识课程
本次新开课程申请面向以下六类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要求长学期开设,2.0学分及以上。课程设计和申报教师需符合通识选修课程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
(1)通识核心课程。申报通识核心课程须以普通通识课程运行一年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优异。通识核心课程教学采用大班理论授课和分小班课堂研讨的模式进行,一般设置3.0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指南》所列的推荐课程方向(详见附件2)。
(3)AI类课程。以大数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内容,建设基础或技术型通识课程,如讲授如何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相关课程。或基于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的深度交叉融合,建设AI类交叉通识课程。
(4)心理健康类课程。结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设课程,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5)美育类课程。如围绕“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建设通识课程,或建设“打开艺术之门”系列艺术课程,引导学生掌握艺术技能,提高审美素养,激发创造活力。
(6)劳育类课程。设计实践体验性劳动教育通识课程(32学时及以上),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组织学生在劳动场所参加生产劳动,经历生产过程,掌握劳动知识技能和技术。
2. 通识课程任课资格
现有通识必修课程、现有6+1类通识选修课程(详见附件3)均可申请任课资格,鼓励全校教师积极参与军事理论、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通识必修课程教学。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教师原则上须有高校任课经历,无相关经历的教师不得申报新开课程。
2.申报教师近三年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总体优良。
3.教师申报已有课程任课资格的,需对申请课程有较深入了解,应提前学习课程大纲及该课程以往学期授课视频等。
三、申报时间
教师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6日~2月12日
院系审核时间为:2月19日(周三)前
四、网上申报流程
(一)新开课程申请和审批流程
1.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jwglxt/)申请新开课程,路径为:教学申请—新开课申请。
2.如有多位教师开设同一门通识课程,所有教师都须经过任课教师资格申报和评审,可采用教师单独上课或两人组合开课方式。
3.学院(系)对新开课程和任课教师资格的申请进行论证和审核,论证需重点关注该课程设计如何支持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并附相关论证纪要;跨学院(系)开设的新开课程申请表和任课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审核,由教师所在学院(系)和开课学院(系)共同完成。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组织试讲评定。评审通过后,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二)已有课程的新任课教师资格申请和审批流程
1.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jwglxt/)进行“课程组教师申请”,路径为:教学申请-课程组教师申请;
2.学院(系)对新任课教师资格申请进行审核;跨学院(系)开课的新任课教师资格审核由教师所在学院(系)和开课学院(系)共同完成;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组织试讲评定。评审通过后,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五、其他说明
1. 如申请“博雅技艺”类课程并有实践环节运行经费申请要求,请填表时在“申请原因”里注明实践环节说明和每个教学班的运行经费预算。
2. 开课后,本科生院将定期对课程开课情况进行评估。若课程达不到以上要求,将按要求停开。
3. 网上填报申请之前请先阅读“教师网上填报新开课程的系统操作说明”。
4. 网上申报内容可参考附件4、5模板:浙江大学本科新开课程申请表(含课程教学大纲)、浙江大学本科课程任课资格申请表(申报已有通识课程的任课教师资格只需填写本表)。
六、咨询电话
张天惠88206095
姚立敏88206015
附件:
附件4-浙江大学本科新开课程申请表(含课程教学大纲).pdf
附件6-浙江大学关于调整通识课程体系的通知(浙大本发〔2018〕16号).pdf
本科生院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
2025年1月7日
附:教师网上填报新开课程的系统操作说明
一、请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
二、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
三、“申请学年/学期”字段
指这门课的网上申请时间,自动调出当前的学年/学期,无需修改。
四、“周学时”字段
周学时,是指长学期每周开设的学时数。填写形式如:2.0-1.0(前面对应理论学时,后面对应讨论、实验等实践学时)。
五、“学分”字段
理论学时对应学分不折半,讨论、实验等实践学时对应学分需要折半,如周学时2.0-2.0,对应学分应为3.0。
六、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须按照附件4中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规范填写。
请特别注意教学大纲中第四点“教学安排”部分:
1.要求具体的教学安排按照每一次课的授课内容来填写,如16周授课,每周1次理论课,1次讨论课,教学安排应分成32次的教学内容来填写。
2.每一次课都需要附上阅读材料,具体体现课外作业部分。应合理安排每一次课后的阅读量。
七、同一课程增加其他任课教师
由课程负责人申请新开课程时进行增加其他任课教师的操作。具体请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