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 号)(附件 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第一、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已获认定的,不再重复申报。
2. 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申报建设课程。
3. 已获得“2018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及学校推荐申报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的课程,经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可直接认定为2019 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4. 除上述课程外,学校将择优推荐非省平台开课的课程参加认定。
二、申报课程要求
截止2019年7月31日前,在省平台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备案的平台上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鼓励体现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的课程及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高水平课程申报。
三、申报程序
1. 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认定材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 2)、《学院(系)审核意见表》(附件 3)、《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 4)。
2. 在省平台开课的课程无需填写纸质的《课程数据信息表》,课程负责人可登录省平台,进入“认定申报”项目,进行课程数据信息核实确认,提交认定申请。在其他平台开课的课程需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并由所在平台盖章。
3. 已获得“2018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及学校推荐参加 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请表》(附件 6)。
4. 省平台上开设的课程需变更课程负责人信息的,请填报《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表》(附件7)。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0月22日16:00前将申报程序中要求的材料发至guyj@zju.edu.cn,纸质版材料(附件4汇总表除外)一式2份以及申报课程视频电子版(U盘拷贝,按章节命名、排列;之前已提交过视频的课程无需重复提交)交至东1B-117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杨旸 88206416,顾颖杰 88981235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号).pdf
教务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