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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顾颖杰 编辑: 时间:2020-04-29 访问次数:1012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应用,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 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第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开设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鼓励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二、申报及建设要求

  1.项目目标。加强教学设计,精选在线课程,运用信息技术拓展教和学的时间和空间,提高教学实效,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度、掌握度,提升教学质量。

2.线上课程要求。必须基于在线课程,可以应用自己建设的在线课程,或应用经本校认定的在线课程(课程须获得合法授权)。应用形式包括MOOCSPOCSPOC除开放范围受限外,其他方面与MOOC标准一致:有教学短视频、在线作业、在线测验、在线讨论、在线期末考试等。

3.教学团队。项目负责人以实体课堂教师为主,鼓励由在线开放课程教师、SPOC教师和实体课堂教师联合组成团队,共同开展教学。

4.教学设计。围绕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等,科学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方式等,线下实体课堂可选择合适的翻转课堂形式。

5.教学过程。教师需深度参与学生线上学习过程中的辅导,并制定可执行可测量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科学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答疑、讨论、作业、测验等;提供相对充足的辅助教学资源;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形成相对完整的学生学习活动与过程数据。

6.教学时间安排。学生线上和线下总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数的1.2倍,其中线上学习时间为课程总学时的20%-50%,线下学习时间不低于课程总学时的70%,占用课内学时的线上教学安排须提前在教务处备案并体现于教学日历中。

7.考核评价。实施过程化、个性化、累加式考核,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学生线上成绩在混合式课程最终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建议不少于20%,亦不高于70%

    三、建设保障

1. 学校将结合国家级、省级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认定要求提供课程培训和建设指导。

2. 学校支持应用其他高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使用费。

3. 符合申报要求且建设效果良好的培育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项目。

4. 对于实施1轮以上的培育项目,学校统一组织验收认定。经认定的项目,首次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总学时的 2.0 倍计算;第二次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总学时的 1.5 倍计算;第三次及以后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总学时的1.25 倍计算。具体参见《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附件2)。

    四、申报材料

1. 《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至少一份为盖章签字原件)。

2. 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安排申请表》(附件 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至少一份为盖章签字原件)。

3. 《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五、材料提交时间

以学院(系)为单位申报,不接受教师单独申报。各学院(系)先进行材料初审,于511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guyj@zj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东1B-117教务处教学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顾颖杰(88981235)杨88206416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2: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安排申请表.docx

附件5:浙江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6:2017、2018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清单.rar

 

本科生院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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