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校内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本科和研究生教材,包括自2021年1月至申报截止时间已出版教材(以CIP数据为准)、新编教材、修订教材和数字教材,确保著作权清晰。具体建设要求详见“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建设方案”(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加强党委领导,落实“凡编必审”,对教材编写人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进行审核,指导有关人员把好编写导向;对申报教材的价值导向及思想性、科学性和时代性进行把关。
2.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在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教龄。编写团队应由骨干教师组成,老中青结合,鼓励企业、研究院所等行业专家积极参与。
3.创新教材呈现形式。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教育部“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议以融合出版的方式,在纸质教材的基础上配套数字化教学资源。鼓励开发数字教材,丰富教学资源形态,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教辅教案、教学设计、虚拟仿真、动画演示、高清彩图、实验资源、例题习题等。
三、建设周期与专用标识
入选教材经论证立项后,需在一年内完成书稿编写工作,交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
入选教材出版时,需在封面或扉页上加专用标识;已出版教材重印时,在封面或扉页上加专用标识。
专用标识:
四、提交材料
1.电子版
(1)申报表(纸质教材含编写大纲/目录或修订方案,数字教材含编写大纲与数字资源清单)(附件3)
(2)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
(3)编写人员信息表(附件5)
2.纸质版
(1)申报表(2份,1份学院签字盖公章,1份不签字不盖章)(附件3)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校内教师每位编写人员需1份,盖学院党委章)(附件6)
(3)样书(1本,仅已出版教材和修订教材提供)
请于4月10日前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本科材料送至东1B-120,研究生材料送至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2。
联系人:本 科 方媛媛 88981987
研究生 邓 灿 88981406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第二批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建设方案(2024年版).docx
附件3-1 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申报表-纸质教材.docx
附件3-2 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申报表-数字教材.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日